VOCs成為“十四五”管控重點。
2月25日,生態環境部舉行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指出:“十四五”指標目標設置為:PM2.5、優良天數、NOx和VOCs、重度污染天數5個指標,VOCs取代SO2成為新指標,國家對VOCs的重視上升了一個新臺階。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:
3月5日作為環保標桿省份的江蘇省正式上線排污權交易平臺,VOCs被列為可交易的7種污染物之一,可見VOCs的地位之高。
隨著國家“碳中和、碳達峰”工作的不斷推進,VOCs作為工業企業主要的碳排放來源,企業深度減排(減碳)將成為環保的重要工作。
來源:VOCs前沿、生態環境部、瀟湘晨報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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